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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史为鉴 凝心聚力 共谋发展--纪念"五一口号"发表60周年
 

    吴春梅

    1948年4月30日,中共中央发布"纪念五一劳动节口号",号召"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社会贤达,迅速召集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并实现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五一口号"不仅是在历史转折关头发布的一份极其重要的文献,顺应了时代发展的潮流,促使了新政协的召开,而且它确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具有深远的历史和现实意义。

    中国致公党对"五一口号"的响应

    中国共产党"五一口号"发布后,中国致公党不仅与其他民主党派和无党派联合通电,表示响应,6月9日还单独在《华商报》上发表《中国致公党响应中共中央"五一"号召宣言》。《宣言》指出,"五一口号"是"富有变革历史意义的文献","中共号召在这个时期迅速召开新政治协商会议就是庄严地在中国人民面前表明它对革命的光明磊落的政治立场和态度"。

    《宣言》不仅阐述了新政协的使命,新政协与旧政协在性质上的截然不同,而且更庄严指出,中国共产党在新政协的中的"领导者和召集人"地位:"新政治协商会议的基础是以革命爱国的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社会贤达组合而成,当然与旧政协的党派会议在性质上要求上截然不同":一是"新政协是与人民直接发生血肉联系,有着更深切的全国性和群众性,然后它才能担负起坚决的消灭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统治。"二是"中共在中国革命艰苦而长期斗争中,贡献最大而又最英勇,为全国人民起了先导和模范作用,因此,这次新政协的召开,无疑我们得承认它是领导者和召集人。"这标志着中国致公党开始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三是"政协是实现民主联合政府的首要步骤和基础,在这个代表各阶级各阶层性的协商会议里,是要各方面提出自己需要的政治主张和具体方案,在集思广益、相互研讨下产生一个完整的共同政治纲领,使共同遵守与共同约束,然后根据切实的具体办法召集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一部人民的宪法,成立民主联合政府,是完全合理发展的必要步骤。新政协能够有胜利收获的保障,应该彻底民主精神,巩固和加强统一战线的内部团结"。

    《宣言》最后郑重指出:中国致公党"完全同意中共'五一'号召,忠诚地和全国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侨胞共同担负起这个伟大历史时期的现阶段革命的神圣的任务,使新政治协商会议早日召开,实现人民代表大会的召集,建立民主联合政府的新中国。"

    《宣言》从一个侧面说明,"中国共产党在领导新民主主义革命走向胜利的伟大斗争中,确立了在中国各种革命力量中的核心领导地位。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在长期实践中经过比较,自觉地、郑重地选择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1949年9月,中国致公党首席代表陈其尤在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体会议上的发言中,从历史与现实的角度,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以下简称《共同纲领》),指出它"是我们大家反复讨论后才获得的共同结论。它固然代表了各民主党派及各民主人士的共同要求,也代表了全中国人民的共同要求,也是百余年来我国无数志士仁人牺牲生命以追求的,它可说是我们现阶段的大宪章"。对于《共同纲领》对侨胞利益的关注,陈其尤也给予积极回应:"华侨对于祖国的民主革命,素来努力,且其力量雄厚,未可轻视。此次纲领对华侨利益,多已顾及,这是值得赞扬的。"表示要尽最大努力,发挥致公党的优势,推动华侨为建设新中国而奋斗,"本党因为历史关系,党员多为华侨,今后我们愿尽最大的努力推动侨胞,各尽所能来为新民主主义的祖国的建设而共同奋斗。"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正式确立

    1948年8月1日,新华社发表《论人民解放战争两周年的总结和第三年的任务》的社论,社论提出了解放战争第三年中国共产党和解放军应着重完成的五项任务,其第四项是,"在政治上继续提高全国人民的觉悟,在组织上继续加强全国人民的团结并积极准备于适当时机和适当地点,实现中共中央的'五一'号召,召开新的没有帝国主义走狗及反动分子参加的完全革命的政治协商会议,以便进一步统一中国革命事业的领导,加速革命胜利的到来。"

    同日,就新政协召开有关事宜,毛泽东致电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电文对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对"五一"号召的赞同表示"极为钦佩",同时指出:"现在革命形势日益开展,一切民主力量亟宜加强团结,共同奋斗,以期早日消灭中国反动努力,制止美帝国主义的侵略,建立独立、自由、富强和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此目的,实有召集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及无党无派民主人士的代表们共同协商的必要。关于召集此项会议的时间、地点、何人召集、参加会议的范围以及会议应讨论的问题等项,希望诸先生及全国各界民主人士共同研讨,并以卓见见示"。毛泽东在电文中以平等协商的态度,征求大家对召开新政协会议的意见,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尊重,体现了政治协商、共商国是的原则和风范。

    1949年9月21至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胜利召开,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从1949年9月22日周恩来在政协会议上对《共同纲领》草案几个特点的报告看,它是在经过广泛讨论,征求各方面意见,反复修改的基础上制定的。

    中国的国情和历史,不仅决定了统一战线的长期性,而且也决定了新民主主义时期的政权制度,周恩来指出:"新民主主义政权制度不同于旧民主的议会制度,也不完全同于已消灭了阶级的苏联制度,是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各革命阶级的联盟。我们的这个特点,就表现在中国人民政协会议的形式上。"

    历史是继续前进的基础,也是未来发展的启示。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召开,《共同纲领》的通过,不仅"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各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正式确立,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共同参加新中国国家政权建设",而且也为"中国共产党在执政条件下进一步加强与民主党派的团结合作,不断推进多党合作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深刻表明,这项制度,"既合乎发展的潮流,又体现了中国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

    (作者系致公党安徽省委会副主委、安徽大学副校长)